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15-13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5 年第四期)
完成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
641号)。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15】第113号)
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转让条件无异议。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本次债券(2015年
第四期)的发行规模共计30亿元,期限4年,本次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7.75%;
品种二为4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
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7.95%。
本期债券的发行已于2015年12月23日完成认购缴款。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划
入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