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大股东提交《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 4 号指引》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会成员,
对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宁夏能
源”)提交的《关于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确认:
本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变更承诺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李雪峰:
朱 敏:
贾新军: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