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四川双马公告编号:2015-78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地址为康普雷斯大厦 1 栋 1 单元 25 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8 人,实到 7 人,董事布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
杨群进先生参会表决。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书面方式向
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希文先生主持,监事韩栩鹏先生,高级管理
人员薛金华先生、胡军先生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
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
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及经营发展需要,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现董事会决议聘任薛金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薛金华先生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薛金华先生简历
薛金华:男,1956 年生于上海,中国国籍。法国高等商学院 MBA,上海外国语大学法
语专业学士。1996 年加入拉法基集团,先后担任过拉法基石膏建材中国区人力资源经理,
石膏板厂厂长,上海拉法基石膏建材公司总经理,拉法基石膏建材中国区总经理,拉法基瑞
安水泥有限公司贵州区总裁,拉法基瑞安水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公共关系和企业传播高级
副总裁。加入拉法基集团之前,薛金华先生先后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和法国液化空气公司工作,
现担任四川双马的董事和副总经理。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提名齐晓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杨群进先生和布赫先生因个人原因,拟于近期辞
去董事一职。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提名,现董事会决议提名齐晓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齐晓梅女士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齐晓梅女士简历
齐晓梅:女,生于北京,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中美工商管理研修学院
MBA。2006 年加入拉法基集团,先后在法基瑞安中国区担任财务控制经理,控制和报告总
监,战略和财务控制总监。加入拉法基集团之前,其先后在葛兰素史克中国和吉尔巴克中国
公司工作。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关于提名胡梅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杨群进先生和布赫先生因个人原因,拟于近期辞去
董事一职。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提名,现董事会决议提名胡梅梅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梅梅女士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胡梅梅女士简历
胡梅梅:女,生于四川,中国国籍。经济法专业硕士,曾入选“英国大法官办公室中国
青年律师培训项目”,作为参与培训项目的 15 名中国律师之一在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学
习以及伦敦的事务&出庭律师事务所实习。2011 年加入豪瑞北京办公室,担任中国法律顾
问。在加入豪瑞北京办公室之前,胡梅梅女士曾在天达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在一家从事新能
源业务的外资公司担任其中国法律顾问。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公司任职;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议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两点(14:00)以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齐晓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胡梅梅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