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9、200539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公告编号:2015-5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组建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5年12月11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组建广东粤电财产保险
自保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量化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险管理水平,本公司
拟与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自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暂定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本
公司出资14,700万元,持有49%的股权。
2、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共同对外投资为关联交
易。
3、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7名非
关联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
弃权0票。根据本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粤电集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440000000058909),粤电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33-36楼;
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
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
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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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恒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76% 24%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粤电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4年度(经审计) 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3,096,616.13 13,134,750.45
总负债 6,668,690.03 6,445,091.75
净资产 6,427,926.10 6,689,658.70
营业总收入 5,078,951.09 3,644,616.62
净利润617,688.60 626,065.35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具体股权比
例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51%15,30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9%14,700
合 计100% 30,000
各股东的出资额均为自有资金。公司注册地:广州南沙自贸区;公司经营范
围暂定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
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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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公司是由非保险企业拥有或控制并为其母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风险保障
的保险公司。作为一种提升集团量化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险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
自保公司在国际上已被广泛应用。
发电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风险密集型的特点,存在风险管理
的迫切需求。本公司参股组建成立广东粤电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一方面有利
于通过产融结合,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另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保险业务的
规模优势,优化承保策略,争取更合理优惠的保险服务。
五、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14,7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0.69%。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粤电集团发生关
联交易金额累计22,500万元人民币。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刘涛、张华、沙奇林、毛付根、丁友刚、陆军对上述关联交
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