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9 月 30 日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1-2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3-4
利润表 5
现金流量表 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7-8
财务报表附注 9-49
亚会 A 审字(2015)039 号
审 计 报 告
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5 年 1-9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
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
2015 年 1-9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含军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嘉塑型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五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512,154.6678,937.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二)12,288,032.928,609,008.62
预付款项 五、(三) 9,996.2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四) 15,149.1519,961.42
存货 五、(五) 2,950,894.742,792,875.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15,776,227.76 11,500,782.6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六) 4,435,178.175,344,397.32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