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证券代码:000595 公告编号:2015-1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
知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
自出席 11 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立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
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拟转让所属员工生活区供热设施相关资产的
议案》;
基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公司为员工生活区朔方小区、
西夏小区提供供热服务。为了解决遗留问题,减轻公司负担,
集中精力发展公司主业,经公司与专业供热运营单位艾森
(宁夏)新能源联合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森公司”)
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积极友好协商,在艾森公司同意对上述生
活区进行供热工程系统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和建成后的生
产营运等条件下,公司同意将上述生活区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账面价值 552.81 万元的供热设施相关资产无偿转让给
艾森公司。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拟对公司客户债务重组的议案》;
由于公司客户西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销售分
公司经营不善,长期拖欠公司货款。为加快应收账款的清欠
工作、回收利用资金,公司对其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
应收账款余额 25,239,813.93 元进行全面清收和重组,预计
可收回实物及资金 6,185,065.81 元,余额 19,054,748.12
元无法收回。同意对该笔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债务重组,并依
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核销。该笔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
10,782,252.11 元,本次重组将影响公司 2015 年当期损益
8,272,496.01 元。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拟对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与党群工作部合并成立综合
办公室。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拟聘请常年财务咨询服务机构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建设和有效推动后续资本运作工作,
公司同意聘请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常年财
务咨询服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