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15 临-4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4 年年度
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
额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7 月 1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
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429 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
下:
一、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 6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
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
备案。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
重新注册。
四、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
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资金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
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
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
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
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
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公司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
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