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82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8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有
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
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9日--2015年11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
3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1月29日15:00至2015年1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24日(周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890号山东地矿股
份有限公司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5年11月14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
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5日-11月27日9:0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409”。
2.投票简称:“地矿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原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地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
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对应以下所有议案)100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0
(1)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2.01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2.02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03
(4)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