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公告编号:2015-10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
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
断,现就公司六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新加坡商业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新加坡商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 BHG Retail REIT 基金管理人的议案》、《新
加坡商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 BHG Retail REIT 物业管理人的议案》、《公司子
公司成都弘顺担任北京万贸物业管理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新加坡商业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1、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经核查,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健全。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有助
于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资本管理能力,增强业内综合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新加坡商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 BHG Retail REIT 基金管理人的议
案》、《新加坡商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任 BHG Retail REIT 物业管理人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成都弘顺担任北京万贸物业管理人的议案》
1、上述三项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
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关于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交易
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符合本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邹建会、刘义新、吴剑
2015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