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 董-1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
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 7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名单如下: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黄祖荣、叶宏、任德坤
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因出差在外,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任德坤先生
代为表决。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
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大股东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张斌先
生、罗成忠先生、陈凌旭先生、林晓鸣先生、叶宏先生、李幼玲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对被提
名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张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罗成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陈凌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林晓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叶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李幼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
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
叶宏、李幼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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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
举。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需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公司大
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名任
德坤先生、汤新华先生、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任德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汤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胡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对公司的发
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意董事会提名任德坤、汤新华、胡建华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
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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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 临-37)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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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六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斌,男, 1967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
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闽东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福建闽东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成忠,男, 1962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高级经营
师。 曾任福安市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福安市经贸局局
长、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宁德市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