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科龙公告编号:2015-045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下
午 3:00 在本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同意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召开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3:00 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25 日-2015 年 12 月 28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8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5 日 15:00—2015 年 12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规则: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
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现场表决为准;若同一股份通过网络
投票系统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
(六)出席对象:
1
1、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营业时间结束时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本公司
股份持有人或其授权人,若填妥并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一)或之前(上午 8:30
-11:00,下午 1:30-4:30)交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请见附件一),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 8 号本公司总部二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一)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
年度上限;
(二)批准本公司与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
《业务框架协议(一)》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
(三)批准本公司与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签订
的《业务框架协议(二)》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
(四)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香港)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代理融资
采购框架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
(五)批准本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金融服
务协议》以及在该项协议下拟进行的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联交易及有关年度上限;
(六)批准《关于本公司拟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七)批准《关于选举王志刚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决定其薪酬标
准的议案》;
(八)批准《关于选举杨清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及决定其薪酬
标准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通知同日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九
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关于签署<代理融资采购框架协议>的关联
交易公告》、《关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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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内资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内资股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H 股股东,除应当在 2015 年 12 月 7 日或之前将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交回本公司外(回复方式可采用来人、邮递或者传真),还必须
将其转让文件及有关股票凭证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下午四时三十分)或以前,送交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7 日或之前(上午 8:30-11:00,下午 1:30-4: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 8 号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8303传真:(0757)28361055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
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21
2、投票简称:科龙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