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8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 9 名董事,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7 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
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占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并
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及 2015 年 9 月 7 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
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拟重新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并相应
调整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数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
金总额保持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
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公司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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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1 月 9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90%,即 4.75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内蒙古博源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
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贺占海、杨红星、梁
润彪、丁喜梅、贾栓、吴爱国回避表决。
(二)发行数量;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调 整 为 合 计 不 超 过 610,526,315 股 ( 含
610,526,315 股)。其中博源集团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 25%。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
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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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贺占海、杨红星、梁
润彪、丁喜梅、贾栓、吴爱国回避表决。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贺占海、杨红星、梁
润彪、丁喜梅、贾栓、吴爱国回避表决。
除以上调整外,包括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用途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仍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后的方案保持一致、不做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仍为不超过
290,00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贺占海、杨红星、梁
润彪、丁喜梅、贾栓、吴爱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贺占海、杨红星、梁
润彪、丁喜梅、贾栓、吴爱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公司拟向包括博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其中博源集团以现金认购不超过本次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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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总数的 25%,博源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内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