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劵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游 公告编号:2015-075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刘江涛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
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亲自出席 7 人,委托他人出席 0 人,缺席 0 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维护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肆仟陆佰伍拾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捌亿零叁佰万零贰
肆万圆整。 佰伍拾捌元整。
第八条 执行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首席执行官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第十条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总裁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总
高级管理人员。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
第十一条
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副总监。
公司总股本为 246,542,015 股,全部为人民币 公司总股本为 803,000,258 股,全部为人民币
第十八条
普通股。普通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职权: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
决算方案;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亏损方案;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三十九条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