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证券简称:煤气化公告编号:2015-053
债券代码:112023、112024债券简称:10煤气01、10煤气02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 2015 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2015年11月4日支付本期债券自2014年11月4日至
2015年11月3日期间的利息及10煤气01的本金。10煤气01的摘牌日为
2015年11月2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3日 。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0年11月4日发行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
品 种 一 为 5 年 期 债 券 ( 债 券 简 称 “10 煤 气 01” , 债 券 代 码
112023),至2015年11月4日将期满5年。根据《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10煤气01将于2015年
11月4日支付债券本金及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期间的利息。
品 种 二 为 7 年 期 债 券 ( 债 券 简 称 “10 煤 气 02” , 债 券 代 码
112024),至2017年11月4日将期满7年。根据《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10煤气02将于2015年
11月4日支付2014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本次兑
付兑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0煤气01(112023)基本情况
1、发行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五年
期)
3、债券简称:10煤气01
4、债券代码:112023
5、发行总额:3亿元
6、债券期限:5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3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持有人逾期不兑付则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4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1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11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核准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 [2010]1476号文核准发行
11、信用级别: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级,本期债券的跟踪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负面
12、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0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10煤气02(112024)基本情况
1、发行人: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七年
期)
3、债券简称:10煤气02
4、债券代码:112024
5、发行总额:7亿元
6、债券期限:7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5.5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债券持有人逾期不兑付则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4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1年至2017 年间每年的11月4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核准情况:本期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 [2010]1476号文核准发行
11、信用级别: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
信用等级为A+级,本期债券的跟踪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负面
12、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由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0年1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次兑付兑息方案
1、本期债券兑付方案
本次兑付的本金为“10煤气01”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即每10张
“10煤气01”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
2、本期债券兑息方案
按 照 《 太 原 煤 气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公 司 债 券 票 面 利 率 公
告》,本期债券五年期品种票面利率为5.35%,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
期债券派发利息为53.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2.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和RQFII)实际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48.15元);本期债券七年期
品种票面利率为5.5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5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元派发
利息为44.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RQFII)实际每1,000
元派发利息为49.50元)。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摘牌日、 债权登记日及兑付兑息日
1、5年期债券(债券简称“10煤气01”,债券代码112023)摘牌
日为2015年11月2日;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11月3日;
3、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日为2015年11月4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兑付对象为截止2015年11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0煤气01”持有人。
本期债券兑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11月3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