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60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5-06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HUNXIN AGRICULTURE CO., LTD.
(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2层)
公 开 发 行 2 0 1 5 年 公 司 债 券( 第 二 期 )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署日期:2015 年 10 月 22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21日以“证监许可[2014]1230号”文
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顺鑫农业”)向社会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其中第二期发行
规模为10亿元(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本期债券拟发行面值为1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债券评级为AA,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人截至2015
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53.76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20亿元,不
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2.28亿元(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4
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6.64%,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4.48%,均不高于70%。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发行人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53.76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
计债券余额为20亿元,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2015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7亿元,同比增长0.48%。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
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12%,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04%,均不高于70%。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
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
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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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
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
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
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
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
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
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
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
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1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50%-4.9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
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0月23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
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5年10月26日(T日)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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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债券发行
采取网上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
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
申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
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
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部分。
12、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亿元和9亿元,占发行规模的
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15年10月26日(T日)
当天网上发行结束后,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
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
至网下发行。如本期债券最终认购不足,认购不足10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
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3、网上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申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代
码为“101651”,简称为“15顺鑫02”。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申购单
位为1手(10张,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