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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中加邮储1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10-16 7:39:00 点击数: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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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之补充协议







资产委托人(甲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联系人:田苗



联系电话:010-68857564









资产管理人(乙方):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大街 65 号 317 室



联系人:贾建辉



联系电话:010-63620254









资产托管人(丙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联系人:王瑛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鉴于:



1、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签署了《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以下简称“《资管合同》”),依据《资管合同》的规定,目前该合同已

成立并向监管机构进行备案;



1

2、 乙方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

赁”)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

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约定乙方所管理的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

划拟依照《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渤海租赁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 目前渤海租赁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及证监会的审核规范要求,

甲方、乙方、丙方需对《资管合同》有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资管合同》有关事项达成如

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 委托财产的来源



甲方保证委托财产均来源合法,保证有完全及合法的授权委托资产管理人和

资产托管人进行委托财产的投资管理和托管业务,不存在结构化融资和分级收益

安排,也不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渤海租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的情况。



二、 与渤海租赁的关联关系



1、甲方保证其与渤海租赁及其关联方、渤海租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

购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乙方保证其与渤海租赁及其关联方、渤海租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

购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丙方保证其与渤海租赁及其关联方、渤海租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认

购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委托财产足额到位及保证措施



1、委托财产足额到位

2

在渤海租赁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证监会备案前,

甲方在渤海租赁满足《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保证资产托管

人为委托财产开立的托管账户中的委托财产不低于《股份认购协议》第 3.2 条所

约定的股份认购金额,进而保证资产管理人能够严格履行《股份认购协议》中约

定的认购价款缴纳义务。



2、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反上述委托财产足额到位的约定,除应承担《资管合同》所约定的

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应承担认购对象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 产品份额转让和委托财产提取限制



1、 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渤海租

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内,甲方不得将相应委托财产对应的产品份额对

外转让;



2、 在《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渤海租

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内,甲方不得要求提取相应委托财产。



五、 其他



1、 本补充协议为《资管合同》之补充,为《资管合同》之不可分割的部分。



2、 本补充协议自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章)以及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3、 本合同一式肆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一份。









3

(以下无正文,为《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

议》之签署)









资产委托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4

(以下无正文,为《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

议》之签署)









资产管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5

(以下无正文,为《中加邮储 1 号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

议》之签署)









资产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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