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5-077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公司与北京福安建材有限公司签订
光伏支架设备采购合同的补充公告
近日,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装备
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北京福安建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买方”)签订光伏支架设备采购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存在因为行业政策调整变化原因双方解约的
风险;
2、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
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买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胡卫军
注册资本:1,90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2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卫星城东孙村乡
主营业务:生产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建筑材料;加工钢架构
件;专业承包;仓储服务;电力化工设备及管道防腐保温。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买方与公司没有发生购销业务。
3、 履约能力分析
买方具有较好的资信状况,未来能够保证其依约履行合同义
务。
4、买方与卖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买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卖方在此
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光伏支架设备、技术资料和
技术服务,并修补缺陷等。
2、卖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光伏支架设备、技术
资料和技术服务,并修补缺陷等,买方在此保证合同规定的时间
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本合同的目的是根据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在合同规定
时间内设计制造和提供光伏支架设备及有关资料、技术服务。
4、卖方向买方保证,所供应的合同设备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技术服务将符合本合同技术协议书及合同中规定的标准,并对其
供货范围内的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负责,所供合同设备是全
新、未使用过、技术先进、安全、经济、高效、成熟、可靠,并
满足电厂寿命期(电厂寿命期不少于 25 年)内长期、安全、稳
定运行的要求。卖方在此同意,如由于卖方未能完成上述责任而
导致买方蒙受任何损失,卖方将负责赔偿。
5、卖方在签订合同前,买方已提交了工程条件、外围环境
等资料,卖方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周围环境,并取得了所有对
其合同履约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其他情况的全部
必要的资料,在合同履行中对环境影响、交通等问题负责,并承
担其发生相应费用。
6、卖方必须对其采用的任何来源的资料负责,并承担由此
而引起的任何风险。
7、双方签订的光伏支架设备采购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7,560,319.00 元。
8、本合同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9、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买方签发合同设备
“最终验收证书”,并且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为止结
束。
10、本合同协议书用中文书就,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三
份。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如该合同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本次合
同的签订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
履行本次合同而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的进展。
2、备查文件:宁夏西北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北京福安
建材有限公司签订的光伏支架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