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拟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除尚未支付的吉源煤矿收购款以外的商业地产板块及煤炭/矿业板块的
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口启润”),海口启润以现金形式进行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作为京蓝科技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保证和承诺:
一、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四、本公司保证不存在泄漏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五、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京蓝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函》签署页)
京蓝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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