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资产的承诺函
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拟将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除尚未支付的吉源煤矿收购款以外的商业地产板块及煤炭/矿业板块的全
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出售给本公司,本公司以现金形式进行
购买(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特出具以下保
证和承诺:;
一、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并完成本次交
易的主体资格。
二、本公司具有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转让协议的完全行
为能力;不存在禁止或限制本公司签署本次交易之相关协议,并进行和完成该协
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和情形。
三、本公司就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必要的内部议事和批准程序。
四、交割日后,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由本公司
享有或承担。因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之前既有的事实和情形所导致的相关主管部
门或任何第三方对标的资产涉及的京蓝科技或京蓝科技下属子公司进行索赔、处
罚或提出任何其他主张的,全部损失和风险由本公司承接,本公司同意不再向京
蓝科技主张任何费用和责任。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承接资产的承诺函》签署页)
海口启润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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