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5-103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半年内不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股东新余瑞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和信达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信达”)的通知:遵照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7 月 8 日(〔2015〕
18 号)公告:“从即日起 6 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
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精神。瑞达和信达公司作为本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承诺对本次限售解禁的股份和原持有非限售的股份,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的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减持。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