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5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编号:2015-12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 93 号)
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渤海租赁”)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28 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
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
2、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期债券不符合该条
款中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
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32.56
亿元(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
债率为 85.3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9.67%);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91,367.90 万元(2012 年、2013 年及 201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
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发行条件。
5、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
选择权)。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
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
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发布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
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
1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
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6、担保情况:无担保。
7、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50%—5.50%,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
价情况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T-1 日)9:00-15:00 向网下合格投
资者进行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T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
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
中“(六)配售”。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本期债券简称为“15 渤租 02”,债券代码为“112284”。合格投资者通过向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第
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超过 5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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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交
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本期债券
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
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申请能
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
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不在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13、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