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公告编号:2015-081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0 月 12 日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11 日—2015 年 10 月 12 日,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1 日 15:00 至 2015 年 10 月 12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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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5 年 9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
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 关于委托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上海鸿立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 201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9 月 16 日在《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和《关于委托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上海鸿立股
权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及登记、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
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
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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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10 月 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30~
5:00)
3.登记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董事会秘书部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3”。
2.投票简称:“华闻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0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闻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
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关于委托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上
议案一 1.00
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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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