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91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2 号)。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
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9 月 8 日(周二)14 时 30 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2015 年 9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2015年9月8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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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日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
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
是公司股东。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矿大
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决议的有效期限
3、审议《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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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5
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
卡和持股凭证登记,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
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
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6 日至 9 月 7 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春兰三路 1 号地矿大厦,邮编:4011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2015年9月8日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
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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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2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3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