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举报信所述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华新”)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服务机构,对举报信所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报信称五岳乾坤对此次交易未履行相关程序,请说明五岳乾坤同意
此次深华新重组八达园林是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进
行说明。
(一)五岳乾坤同意此次深华新重组八达园林履行的决策程序
1. 2015 年 5 月 22 日,五岳乾坤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对深华新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表决结果为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核查,五岳乾坤全体董事均在董事会决议文件
上签字。
2. 经核查,五岳乾坤现任董事 6 名。根据五岳乾坤出具的《关于深圳五岳
乾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所代表的股东方的情况说明》,五岳乾坤所有董事均为股
东方派遣,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代表股东股东占股比例
郑方深圳市天一景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9.86%
丁熊秀 深圳市天一景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9.86%
刘宽深圳市天一景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9.86%
蒋斌中建投(北京)矿业有限公司23.12%
孙弋嘉诚中泰文化艺术投资有限公司27.86%
顾紫光 海南万泉热带农业投资有限公司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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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岳乾坤《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职权及董事会决议的规定
1. 五岳乾坤《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
职权:
(1)负责召开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 根据五岳乾坤《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到会
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
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
(三)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岳乾坤董事会具备决定同意在深华
新股东大会上对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职权,董事会的表决结果亦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本所律师认为,对于此次深华新重组
八达园林,五岳乾坤已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该等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
二、八达园林 2015 年新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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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八达园林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八达园林 2015 年新签订的工程
施工合同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 工程施工状态
陵水中信香水湾项目别墅 V1-2 庭院
1148.36 已进场施工
园林景观工程
乌海万达广场北区住宅及大商业景
21,339.19 已进场施工
观工程合同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工
3 16,856.33 已进场施工
业大道二期道路两侧退后绿化
常州 220KV 魏村变 110KV 设备检修
49.55 已进场施工
场地维修
定远金山滴水农业生态示范园景观
53,833.26暂未进场
工程
江阴海港大道绿化工程—两侧绿化
61,433.65 已进场施工
带(十五标段)
北京市朝阳区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
7园环建设工程八标段 金田郊野公园 234.90 已进场施工
一期项目增加部分(水溪工程)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补充苗
8 25.25 已进场施工
木采购、种植及养护
合计 23,88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