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5—03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海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海直”)通知,中海直通过基金
管理公司以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中海直承诺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启动证券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设定工作,并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 5 个交易日
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 万元增持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中海直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以定向资产管理的方式增持了
公司股票。本次增持总金额 15,001,424.60 元,数量 941,300 股,成交均价为
15.94 元。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94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本次增持前,中海
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34,119,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3 %;本次增持后,
中海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35,060,7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9%。
三、其他说明
1、中海直承诺,上述增持的公司股票 6 个月内不减持。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
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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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3、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 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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