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顺鑫农业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5-05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
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21 日—2015 年 9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16 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 1 号院 1 号楼顺鑫国际商务
中心 14 层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 2015 年 9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十)公司将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
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议案二:《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 2015 年 9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
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出席会议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
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自 2015 年 9 月 17 日至 2015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5: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投票代码:360860;投票简称:顺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
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
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
议案 11.00
议有效期》
《关于修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议案 22.00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