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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8-27 18:04:00 点击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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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5证券简称:吉电股份公告编号:2015-095









关于召开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2015年8月27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5年9月13日至2015年9月14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1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下



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



2、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2.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实施。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



总公司及关联方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

2

对象。除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外的



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



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0,125万股。在上述范围



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



间,如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

2.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9.57元/股,且不得



低于相关现行有效的并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公



开的规范性规章对上述最低认购价格的规定。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

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



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



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2.6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

3

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3,993万元,计划



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项目投资总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项目

号(万元) (万元)

1安徽南谯常山风电场项目 40,387 30,999

2青海诺木洪大格勒河东风电场一期工程39,29038,808

3吉林长岭腰井子风电场二期工程39,52336,030

4吉林长岭三十号风电场二期工程39,24635,374

5河南省辉县市南旋风风电场工程83,92881,348

6收购三塘湖 99MW 风电并网发电项目77,05023,114

7收购陕西定边 150MW 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27,73338,320

8补充流动资金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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