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工 公告编号:2015-2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在柳工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如期召
开。会议应到会董事 11 名,实到会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曾
光安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调整:
1、同意新增关联交易方广西中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3 月起,公司不
再对广西中信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拥有控制权,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2、同意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对 10 家关联交易方(含广西中信国际物流有限公
司)2015 年全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调整,共计调减金额为 44,288 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项)时进行了相应的回避表决,其中:
1、对与柳工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柳工集团兼职的三名关联董事
曾光安先生、黄祥全先生、何世纪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俞传芬先生、黄海波先生、
苏子孟先生、许文新先生、季德钧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丁一宾先生参与表决。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曾
光安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俞传芬先生、黄祥全先生、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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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波先生、何世纪先生、苏子孟先生、许文新先生、季德钧先生、刘斌先生、王成先生、
丁一宾先生参与表决。
该项议案(含子项)获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时发布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和《广西
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5-26)。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直营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1、同意江苏瑞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瑞凯”)将所持有内蒙古瑞诚柳工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瑞诚”)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内蒙古瑞诚经理人员。转
让后,江苏瑞凯所持内蒙古瑞诚股权由 100%降至 19%,总经理黄关平、副总经理李彦
唐分别持有其 43%、38%的股权。
2、同意江苏瑞凯将所持有安徽瑞远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瑞远”)
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安徽瑞远经理人员。转让后,江苏瑞凯所持安徽瑞远股权由 100%降
至 15%,总经理宁健图、副总经理宋玉省分别持有其 46%、39%的股权。
3、鉴于上述直营公司净资产为负,董事会同意授权经理层对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在
参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的基础上,与股权受让方另行合理商定后报董事长审批。
4、授权经理层参照上述模式制订其他直营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方案,报董事长批准
后实施。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说明:直营公司系公司营销型三级子公司,以上股权转让价格总额预计不超过 500
万元,且受让方均不属于关联自然人,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基于战略目标和业绩导向的激励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战略目标和业绩导向的激励方案”(不涉及公司高管人员),并授权
经理层制定和持续完善该激励方案的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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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监
管制度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为: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及《广
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15 年修订)》。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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