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
事求是的精神,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对本公司的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报告
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累计至报告期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发生的每笔担保均是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规
定》之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切实履行了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
表决、披露等,未见违规担保情况。
石 英 、 李岳军、 周骊晓
201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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