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
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
实,在进行了必要的检查和问询后,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金永利、钟田丽、赵希男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