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5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闻世纪影视投资控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闻影视”)与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影视”)
和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源”)共同以现金方
式出资成立华闻海润影视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该名称已经工商部
门核准,以下简称“华闻海润”),华闻海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其中:华闻影视出资 2,550.00 万元,占 51%股权;海润影视出
资 2,000.00 万元,占 40%股权;金正源出资 450.00 万元,占 9%股权。
(二)交易各方关联关系
金正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广环球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广控股”)的股东之一,持有国广控股 50%股权,与国广传媒发展
有限公司共同控制国广控股。国广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广环球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资产”)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金正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金正源未发生关联交易,但与金正源
和国广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控制的国广控股及其子公司在连续十二
个月内发生了关联交易。除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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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正常履行《经营业务授权
协议》、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上海”)与国广
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国视通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视北京”)
正常履行《运营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之外,本公司及子公司与
国广控股及其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情况如
下:
1.2015 年 1 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华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华商传媒”)下属控股子公司陕西华商国际会展有限
公司向国广资产转让其持有的西安佰乐威酒业有限公司 80%股权,股
权交易价格为 129.03 万元。
2.2015 年 1 月,本公司与国广控股、华商传媒签署《增资入股
协议》,国广控股以现金 500.00 万元增资入股北京华闻创新传媒文化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产业创新研究院”),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商传媒放弃优先增资权。华闻传媒产业创新研究院
该次增资后,本公司出资 501.00 万元,持有 33.40%股权;国广控股
出资 500.00 万元,持有 33.33%股权;华商传媒出资 499.00 万元,持
有 33.27%股权。
3.2015 年 7 月,国广光荣与国广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国广频点
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广频点”)签署了《<经营业
务授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由国广频点将其获取的节目合作频率
的广告经营权交付给国广光荣经营,国广光荣因此需向国广频点支付
2015 年度的落地费用 685 万元,并支付播出设备押金 345 万元。
4.在本次交易的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广视讯新媒体
科技有限公司以 76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国广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国视
北京持有的国广华屏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华
屏”)38%股权并对国广华屏增资 6,840.00 万元。
5.在本次交易的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闻爱视网络科技(北
京)有限公司以 1,540.00 万元受让王胜洪持有的环球智达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智达”)30%股权并对环球智达增资 9,600.00
万元,该项交易构成本公司与国广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国广东方网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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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综上,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国广控股及其子公司
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20,399.03 万元,再加上本次交易中
华闻影视出资的 2,550.00 万元,则本公司及子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
与国广控股及其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为 22,949.03 万元,占本公司 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691,224.36 万元的 3.32%。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温子健(现任国广控
股副董事长)、汪方怀(现任国广控股董事、总裁)、刘东明(现任国
广资产董事)、杨力(现任国广控股所属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批准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华闻世纪影视投资控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与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
司、金正源联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4 条和 10.2.10 条规定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披露。本次关联
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再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海润影视
名称: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天畅园 3 号楼 2 层 3-20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燕铭
注册资本:7,758.60 万元
成立时间:2001 年 4 月 6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2619512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57263403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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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电视剧制作;影视策划;影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演出除外);设备租赁(不含汽车);投资管理;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图文设计及制作、
美术设计及制作;企业形象设计;接受委托进行市场调查;提供信息
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影视设备、器材、
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电子计算机、五金交电、机械设
备、家用电器、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