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7 证券简称:上风高科 公告编号:2015-058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向监事会全体成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3 日 10 时在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由张静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
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及刊登于 2015 年 8 月 4 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中的《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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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15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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