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证券简称:*ST 金路编号:临 2015-57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次董
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
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九届第十次董事局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7 月 29 日-2015 年 7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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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7 月 29 日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 57 号金路大厦 12
楼会议厅。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 2015 年 7 月 2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
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27 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7 月 27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
加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
体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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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次交易概况
2.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2.3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2.4 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股份发行数量
2.2.5 股份锁定期
2.2.6 上市地点
2.2.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2.8 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
2.2.9 业绩补偿
2.3 募集配套资金
2.3.1 发行股份的类型和面值
2.3.2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3.3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3.4 股份发行数量
2.3.5 股份锁定期
2.3.6 上市地点
2.3.7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3.8 募集资金用途
2.4 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
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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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报告、模拟审计报告、
备考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新光集团、虞云新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5年6月10日、2015年7
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所载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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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