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穗恒运 A股票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15-【01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萝岗区西基工业区西基路)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楼)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签署日期:2015 年 7 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4 号文核准公
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 5 亿元规模债券“广州恒运
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 2014 年 9 月 22 日发行
完毕。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 5 亿元,债券名称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主体评级为 AA;发行人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和 2015 年 1-3 月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29,349.40 万元、34,791.17 万元、64,544.94 万元和 11,571.75 万元;本期债券上
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 347,776.53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一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
产为 313,729.44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362,563.23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资产为 328,017.76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数);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 42,895.17 万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3.59%(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3.36%;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3.13%(合并口径),母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3.58%。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公司 2014
1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5 年一季度报告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和 2015 年 4 月
25 日披露。2014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 2015 年一季度报告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
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
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
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
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
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
所上市。
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6、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4.00%-5.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7
月 27(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T 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面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采取网上面向拥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
行和网下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
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
本公告之“四、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进行。
9、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总额分别为 0.1 亿元和 4.9 亿元。发行人
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
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
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牵头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网上和网下投资者认购不足 5
2
亿元的部分由牵头主承销商实行余额包销。
10、网上发行投资者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本期债券网
上发行代码为“101651”,简称为“15 恒运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
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101651”将转换
为上市代码“112251”。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