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性的承诺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拟将其持有的平湖耀江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耀江”)24%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浙江省耀江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耀江”)(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承
诺如下:
1、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并保证《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已及时向各相关方提供了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根据重组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