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证券简称:天茂集团公告编号:2015-036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
年7月3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
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新一届董事会需由公司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益谦先生、胡电
铃先生、肖云华先生、陈大力先生、石文清先生、易廷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提名姜海华先生、李高先生、毕建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姜
海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的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同日披露的《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2015-040)及附件。
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伟先生、项光亚先生、姜海华先生就上述董事提名事项出具了独
立意见,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
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同意确定董事报酬标准如下:董事长年度报酬为人民币 43.5 万元(税前);董事年度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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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为 1.5 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6 万元/人(税前)。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每位董事实际所得,在年度董事会召开时一次性发放。
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项光亚先生、李伟先生就上述董事报酬标准事项出具
了独立意见,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信托受益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嘉兴嘉奥业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嘉
奥)签署了《信托收益权转让协议》,公司将享有的《中江国际-银象42号吉林省长春城投应
收帐款转让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中江国际银象98号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总
公司应收账款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中江国际信托银象115号镇江市红星土地整
理开发有限公司贷款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和《中江国际银象180号遵义新区建投集团贷
款集合信托计划信托合同》项下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嘉兴嘉奥,转让价格为11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信托受益权转让事项交易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7月17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转让信托受益权的公告》(2015-04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5年8月3日(星期一),会议
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详细内容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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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益谦先生简历
刘益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1 月生,中学学历。曾任安盛天平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现任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益谦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持有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97.59%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4.23%的股权。截止本公告日,
刘益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具备《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胡电铃先生简历
胡电铃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管理硕士,律师。曾任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长
等职;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胡电铃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不持有
公司股票,也从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行政处罚。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肖云华先生简历
肖云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0 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
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原荆门市化工医药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