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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股份: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7-14 6:27:00 点击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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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特别提示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

录 1-3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本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96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59,843.95 万股的 0.49%。

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本公司股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在满足授予条件的情况下,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依据本计划已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计划的规定锁定和解锁。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



4、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76 元,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金圆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计划各期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总和,加上公司其他有效的股权激励计

划(如有)所涉及的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

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

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

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本计划涉及的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届时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

销完毕之日止。



7、本次激励对象取得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金圆股份承诺不为激









3

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或资助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8、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方可实施。



9、公司应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后 30 天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

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



10、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

目录



声明 ................................................................... 2



特别提示 ............................................................... 3



一、释义 ............................................................... 6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 7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7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 8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 9



六、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 10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 12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 12



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3



十、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 15



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16



十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 17



十三、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19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 20



十五、附则 ............................................................ 21









5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金圆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金圆股份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金圆股份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金圆股份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指 金圆股份监事会

金圆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

高级管理人员 指

责人等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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