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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5-7-8 8:01:00 点击数: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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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76股票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5-2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力西集团)发来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了非理性波动,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保持充分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德力西集团做出以下承诺: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德力西集团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



2、将一如既往继续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升业绩,回报投资



者。



截至本公告日,德力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 184,000,000 股,约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41.55%。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



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未来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1、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生



增持计划:胡成中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增持目的



增持人认为: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



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



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识,决定增持本公司股份。



3、其他说明



(1)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具备上



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2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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