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15-040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下午2: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7 日下午 3:00,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8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高祥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3,616,842,0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50%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3,616,811,1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49%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股东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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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补选高建兵先生及谢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表决情况:
高建兵先生:
同意 3,616,865,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1,66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持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的 股 东 所持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106.72%;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谢力先生:
同意 3,616,811,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7,660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1%;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翟颖、郝恩磊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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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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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补选董事简历
高建兵先生简历
高建兵先生:男,39 岁,大学本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经理,本公司制造部部长,本
公司制造与质量管理部部长。高建兵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
日,高建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高建兵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谢力先生简历
谢力先生:男,55岁,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
太钢集团设计院计划科科长、院长助理兼计划科科长,太钢集团热连轧厂副
厂长,太钢集团设计院副院长,太钢集团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太钢集团总
经理助理。谢力先生未受到证监会、交易所惩诫。截至公告日,谢力先生持
有公司股票30,000股。谢力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
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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