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公告编号:2015-064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5 年 7 月 1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 12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2 人。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股份回购
计划长效机制(2015 年-2017 年)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股份回购计划长
效机制(2015 年-2017 年)》。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期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首期回购公司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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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
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本议案将提交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12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通知召
开本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拟确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事项如下:
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17 日下午 14:30
召开地点:深圳 TCL 大厦 B 座 19 楼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事项:
1. 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长效机制(2015 年-2017 年)
2. 关于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2.1 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2.2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2.3 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2.4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2.5 回购股份的期限;
2.6 决议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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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
议案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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