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金谷源公告编号:2015-38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决定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6 月 28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29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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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6 月 24 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时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邯郸市峰峰矿区彭东街 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1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201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
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甲 1 号健翔山庄 B6
3、登记时间:2015 年 6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 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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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408
3、投票简称:金谷投票
4、在投票当日,“金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100
议案 1201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议案 2201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议案 3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3.00
议案 4201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00
议案 5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
议案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6.00
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2015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