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1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39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149 号)(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
于 2015 年 5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
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审核。根据审核意见,公司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细
化和修订。修订后的《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
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