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2
日在福州马尾区儒江西路 6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 2 人,参与表决 3 人(其中,监事刘俊铭委托监事会主
席李钦彰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认为公司符合以下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择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建省
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择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莆
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华映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择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
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原审议
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和
发行底价等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
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投资”)、莆田市国有
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田国投”)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
资者。除福建电子信息投资、莆田国投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
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
董事会召开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即福建电子信息投资、莆田国投合
计承诺以现金50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其中,福建电子信息投
资承诺以现金25亿元认购部分本次发行股份,莆田国投承诺以现金25亿
元认购部分本次发行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由公司董事会与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19.28元/
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与主承销商根据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协商
确定。福建电子信息投资、莆田国投不参与询价,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
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五)发行数量
根据19.28元/股的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518,672,200股(含本数)。在此上限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六)锁定期安排
福建电子信息投资、莆田国投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不得转让。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411,753.20万元(含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预计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
下项目: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金额(万元)
投资建设第 6 代 TFT-LCD 生产线
11,200,000.00840,000.00
项目
对科立视增资投资建设触控显
2 181,753.20 130,000.00
示屏材料器件二期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