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公告编号:2015-16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15:00 至 2015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 3686 号云南白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尹品耀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推
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尹品耀先生主持。)
6、201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提示性公告分别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28 日和 2015 年 5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96
人,代表公司股份 667,015,8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041,399,718
股的 64.0499%。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0 人,代表股份 665,009,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572%;
(2)网络投票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
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共 16 人,代表股份 2,006,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927%。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
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 666,930,2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72%)赞成,反对 74,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10,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001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22,249,650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赞成
22,164,004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151%;反对
74,966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3369%;弃权 10,68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80%。
2.《关于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 666,899,2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825%)赞成,反对 105,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10,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1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22,249,650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赞成
22,133,004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757%;反对
105,966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63%;弃权 10,68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80%。
3.《关于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 666,899,2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25%)赞成,反对 105,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10,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001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22,249,650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赞成
22,133,004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757%;反对
105,966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63%;弃权 10,68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80%。
4.《关于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 666,899,2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25%)赞成,反对 105,9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10,6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0.0016%)。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数为 22,249,650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赞成
22,133,004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4757%;反对
105,966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4763%;弃权 10,680
股,占该类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480%。
5.《关于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获 666,897,9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23%)赞成,反对 114,76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3,1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