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ST 生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俊涛联系电话:010-5657183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德兵联系电话:010-5657187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 是
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 0
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是
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 否,未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和子公司管理办
规章制度 法,未履行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已敦
促其尽快整改,并出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督促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的函》。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不适用
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 不适用
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3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 是
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 1、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严重问题,重大事项披露
题及整改情况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存
在重大缺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已于 2014
年 9 月向公司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4】
10 号《关于对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保荐机构已经敦促公司采取
有效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加强对公司及其所属子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培训,切实提升信息
披露质量。保荐机构 2015 年 1 月对振兴生化董
监高及关键人员进行了《董监高责任、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培训。
2、《子公司管理办法》需要修订并加大执行力度。
公司管理层仍在就《子公司管理办法》的修订进
行讨论,拟扩充企管部人员配置。
3、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替代公司账户进行现金管
理的情形。
保荐机构已经向公司提出整改意见,但由于公司
账户查封,目前仍无法改善。
4、公司三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流于形式,已
经失去了其本来的意义。
保荐机构已经向公司提出整改意见,包括建议对
三会进行录音记录,并根据录音整理关键内容。
5、内控体系建设滞后,例如尚未设立内部审计
部。
内部审计部门仍未建立,保荐机构已多次强调需
加强内控。
6、股改承诺履行及金兴大酒店权属问题。
剥离振兴电业股权的股改承诺仍未履行,大股东
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金兴大酒店权属尚未裁定。
保荐机构已经催促控股股东尽快履行相关承诺
并将继续保持关注。
7、财务资助问题。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对李志强的财务资助
余额为 1,204.92 万元。对于上述事项,振兴生
化已通过答复问询函的形式向深交所进行了书
面汇报。保荐机构已要求公司尽快采取相关措施
予以消除。
8、公司收到重大诉讼事宜。2012 年 8 月,公司
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宜国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
《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目前,已有
多家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债务。
公司所转让的宜工业务所涉及银行及其他债务
1.6 亿元,公司虽有权向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和宜春重工有限公司追偿,但由于多
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
仍难以判断。
保荐机构已经督促公司密切关注此类重大诉讼
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9、与信达资产签订的《债务重组协议》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兑现,协议已到期。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尽快落实并及时披露进展
情况。
10、2013 年 11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宁稽调查通字 001
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3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发布《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公司已于 2015 年 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决定书(【2014】104 号),本案现已调查、
审理终结。
11、2014 年 1 月 2 日,公司独立董事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