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05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对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规定换届选
举符合规定, 我们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徐小文先生、刘中一先生、张吉
文先生,独立董事王砾先生、何丹女士的简历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
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的程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独立董事签名:
周健 唐琳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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