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3、200413 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5-05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35 号文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东旭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简称为“15 东旭债”,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次债券发行工作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起始发行,并已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结束,网上发行日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网下发行日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1、网上发行
本次债券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 1%,即人民币
0.10 亿元。最终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为 0.10 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 1%。
2、网下发行
本次债券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比例为 99%,即人民币
9.90 亿元。最终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为 9.90 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 99%。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