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03股票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5-14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公司发现有部分消息在网络流传,传闻一:“这次(剑南春)借
壳可能已经谈妥”。传闻二:“金宇车城股权之争引发重大资产重组”。
二、澄清说明
经公司自查及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宇控股”)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事项作出澄清:
传闻一不属实。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未与金宇控股和本公司接
触洽谈借壳金宇车城的事项。本公司曾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对上述相似内
容作出过澄清公告。
传闻二不属实。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宇控股未与其它方面有针对本公司
控制权地位之争这一事项。根据北京正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
公告数据得知其受托征集持有本公司股份已由 2014 年 8 月 15 日的
5,316,307 股降至 2015 年 3 月 30 日的 1,466,257 股,占比由 4.1621%下
降至 1.1479%。自 2015 年 4 月 17 日起,北京正谋未公布受托征集本公司
股份事宜。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没有拟转让所持本公司股权的意向、筹划、商谈、协议等;也没有正
在筹划或发生与本公司有关的运作(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并购、定向发行
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会筹划与本公司
有关的重组、并购、定向发行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
《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