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5-048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表决时需要
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
14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发布了《北京深华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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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8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B1904
室。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 蒋斌
7、会议方式: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行使表决权。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88,069,788股,本次会议参
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股份178,85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414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176,360,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29.989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2,49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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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
言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第八届董事会新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85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96,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春 林起遂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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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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