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063071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欣
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 7 号
联系电话:(021)33389709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震宇
联系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239 号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
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有关
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 况 内 容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主要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联系人方欣、冯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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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情 况内 容
发行人名称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
证券代码 000678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轴承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 高少兵
联系人 孟杰
联系电话 0710-357720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3 年 2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尽职
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本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对发行人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
风险和问题;
2、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审慎核查并出具推荐文件;
3、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
4、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进行专业沟通,保荐代表人在发
行审核委员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质询等;
5、组织完成发行人会后事项的核查和申报材料的封卷工作;
6、组织完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
7、组织完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工作并出具上市保荐书等。
(二)持续督导阶段
本保荐机构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证券发行上市后持续督导的内容,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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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承担下列工作: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
定的其他工作。
持续督导阶段具体工作见下表:
项 目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并履行向深交所
做出的承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
有效执行的公司治理制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督导
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1、督导公司内部制度建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
和执行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
则》、《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年报报告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
追究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处信息披露与日常服务制度》、 信息披露